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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7章 高人就是冬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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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秒记住【新笔趣阁】 52xbq.com,更新快,无弹窗!     “爸爸,既然古叔叔那边开始张罗着找明月了,应该很快能找到。
    这一阵子忙活的厉害,我们趁着这个时间休整休整。
    正好借着周明月这个由头,让古叔叔名正言顺把周志强和吴启明抓起来!”
    “我先去买点菜,这两天回来后,爸爸和晨光每天都是对付着吃饭吧?
    事情要忙碌,我们也要好好吃饭,这边的事情早点结束,我们早点回沪市……”
    之所以前后脚跟着来,辛元元也是担心公公和庞晨光两个男人在家吃饭上会不应时。
    两个人都是个工作狂,忙起来都是胡乱对付,婆婆在家里没有少念叨。
    一合计,她干脆赶来,既能帮他们也能给他们做饭吃。
    民以食为天,吃不好,多伤身体。
    辛元元到厨房转悠一圈,借口到市场买菜,从家里走了出来。
    她手里多了一张从家里找到的周明月照片,走到僻静之处,从空间度出一些大米和碎肉,同麻雀朋友和老鼠朋友开始交流。
    “都好好认认这个人,她叫周明月,帮我找到她,她失踪了……”
    “找到之后,我请你们吃大餐。只要跟着我混,我保证你们顿顿有肉有米,猪肉牛肉换着吃。想吃大米吃大米,想吃小米吃小米……”
    要想让动物朋友帮忙,那必须给他们喜欢的好处才是。
    【叽叽叽,得令!保证完成任务!】
    【吱吱吱,我见过她!我见过她!昨天晚上她被周志强送到了西山小屋,后来下半夜才回来!不等到家,又被两个蒙面人抓走了!】
    小灰老鼠一边吃着碎肉,一边吱吱吱说个不停。
    蒙面人?
    也就是说,抓走周明月的另有其人?
    他们抓走周明月能有什么目的?杀人灭口?白依云的人?
    辛元元一时间搞不清楚。
    她从空间里度出一条羊腿两根铁棍山药,又到大街上买了两张刚出锅的热乎乎大饼,准备回家炖个上药羊汤喝。
    爸爸和庞晨光都喜欢喝羊汤,将羊腿切小块焯掉血水,放到锅里炖着的功夫,开始准备其他。
    她利索把山药削皮,切断放到盆里用清水浸泡着备用。
    学着婆婆的样子,将小葱香菜辣椒和大蒜各自切碎放到小碗里备用。
    初春的京市比年前暖和了一些,可北风一吹,还是有些寒冷。
    这是辛元元第一次来京市家里。
    周伯川说,得知云野就是他儿子的时候,吕婉瑜激动的一通忙乎,他特意把原来志远住的那个大房间收拾了出来,好给他们三口住。
    周志远原来住的最东边的那间屋子,屋子里带着一个书房,房间采光好又宽敞。
    “志远喜欢看书学习,当时我跟你妈还想着,要是他愿意深造,我们支持他继续求学。可他军校毕业后,就成了一名职业军人……”
    “等他回来后,知道他有了大哥大嫂可爱的侄女,他该多开心。”
    “他一年多没回来,你妈妈收拾出这个房间,每天过来帮着通风晾晒被褥,就担心他突然回来住的不舒服……”
    “这个房间给你和云野平平住吧,志远一个人住不了这么大的房间。”
    一提到周志远,周伯川眼里满满的牵挂。
    在老伴面前,他只能各种安慰,他不能流露自己的真实感情,他怕老伴担心害怕。
    儿媳妇有能力有主见,俨然已经成为一家人的主心骨。
    他愿意在儿媳妇面前呈现一个真实的他,可以肆意宣泄自己的情绪。
    周伯川难得露出不为人知的一面。
    此时的他,不再是叱咤风云的司令,他只是一个同普通老百姓一样,对孩子牵肠挂肚的老父亲。
    “爸爸,吉人自有天相,我相信老天爷肯定会让我们一家人尽快团聚的,一定会的!
    说不定,云野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会遇到志远,兄弟两个能在外边就相认了呢!”
    辛元元笑着安慰公公道。
    正所谓无巧不成书。
    有些事情玄学的很,就像是老天爷特意安排好的似的,不服都不行。
    就像这次她带着婆婆朝阳等人来到沪市避难,稀里糊涂就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亲,还顺带扒掉了白依云的画皮。
    冥冥中,老天爷像是在默默指引着他们,让他们一点点寻找到蛛丝马迹,陈年往事一步步浮现在跟前,露出事情的真相。
    周志远一定会平安归来,他们一家人一定会团聚,一定会的!
    辛元元住在周志远这一间,安排庞晨光住一楼的客房,收拾完毕,羊肉汤也熬好了。
    小火煨着的羊汤,咕嘟咕嘟不停翻滚着,乳白色的蒸汽不停升腾,羊汤特有鲜香味越来越浓。
    寒冷的初春晚上,爷仨各自抱着一碗熬的汤水都发白的羊汤,将撕成小块的大饼泡到汤水里,咬一口软糯满口留香。
    夹一筷子翠绿的香菜小葱碎和红红的朝天椒碎放到羊汤里,集香浓热辣于一体的羊汤下肚,那是又顶饱又舒适又暖和。
    “唉!如果寡妇坡那边的高人,能愿意跟我们回来就好了。
    她一个人吃饭肯定是顿顿糊弄,从背影看廋的厉害,她哪能喝一碗这么香浓的羊汤啊……”
    庞晨光突然说道。
    “你到寡妇坡去了?你见过高人了?”
    辛元元急忙问道。
    本来按照她的计划,她打算明天一早,送一些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送过去的。
    “嗯,我们昨天先到的寡妇坡,送了一些东西一些钱过去。
    高人是个年轻女人,喜欢做衣服做缝纫,现在住在山洞里,一头花白头发,好像喜欢养蛊……”
    “然后呢……”
    辛元元着急询问。
    这件事情实在是过于反常了。
    当时庞晨光出事的时候,她在沟底特意问过那些长久居住在这里的群狼。
    群狼说过,在此之前从来没有这么一个人。
    这位高人是突然出现的,巧合的是,就是庞晨光出事的那天出现的。
    就像是知道这里有车祸伤员似的,那高人来了之后,击退群狼就把庞晨光抱到了山洞里。
    年轻女人、喜欢做缝纫、生活习惯干净整洁、养蛊,最为关键的一点,她是晨光出事那一天出现在寡妇坡的!
    朝阳说过的,世上绝对没有那么多的巧合。
    如果巧合过多,那肯定是有人精心设计的。
    她蹭一下站立起身,一把抓住晨光的手。
    “大哥!走!去寡妇坡!这个所谓高人,有可能就是冬雨!”
    “什么?”
    刚刚还端着饭碗呼噜噜喝羊汤的庞晨光,一个猝不及防,手里的大海碗都碰翻了,羊汤都撒了一桌子。
    对!辛元元说的没错,应该是冬雨!
    否则,为什么前后那么多人从寡妇坡那儿滚落下来,只有他一个人死里逃生!
    这要是换做其他人,看到他救下的人报恩,好歹也该露露面的。
    而她却一直避而不见!
    庞晨光肉眼可见的激动起来。
    他一双手剧烈颤抖个不停,张张嘴巴,大口大口剧烈呼吸,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。
    如果是冬雨,她怎么会那么消瘦?
    如果是冬雨,她的头发又怎么会花白?
    明明她从东岭下山的时候,一头长发如瀑布般又黑又多的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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